1. 理士蓄電池荷電出廠,電池在安裝使用前的儲存,電池容量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,若貯存時間較長,在使用前應對電池進行補充電,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6個月,對電池進行恒壓限流補充電2.27V/單體,*大電流值小于0.25C A,充電時間48~72h。
2. 蓄電池可用于浮充使用和循環使用,電池的充電采用恒壓限流方式,*大電流值:0.1C10~0.25 C10 A,電池浮充運行:25℃ 2V系列:2.25V/單體,6V或12V系列:2.27V/單體,電池循環使用:25℃ 2V系列:2.35V/單體,6V或12V系列:2.40V/單體。
3. 若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,超過20℃~30℃要求對電池的充電電壓校正調整,溫度過高減小充電電壓,溫度過低增高充電電壓,校正系數4mV/℃。此外電池所處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均會影響電池的容量和使用壽命。
4. 理士蓄電池電池在安裝結束后或放電后要進行補充電,充電采用恒壓限流方式,充電電壓:25℃ 2.35V/單體,*大電流值:0.1C10~0.25 C10 A,若是100%容量放電,充電時間約24h~27h,若電池充電電流降到很小,并保持連續3h基本不變或充入電量是放電量的1.15倍,則表明電池已充足電。
5. 電池均衡充電:當個別